关于2021年10月考期自考专本衔接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合作院校初审、学院复审,现就继续教育学院2021年10月考期自考专本衔接学生奖学金评审结果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0日至3月12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于3月12日下午4:00前反馈至自考管理部,地址:浙江财经大学文华校区学渊楼502C,联系人:曹老师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10日
附件:继续教育学院202110考期自考专本衔接学生奖学金名单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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