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公示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规定和备案工作要求,经各单位申请,继续教育学院考察论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拟确定9家单位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 1日至2023年2月9日止。
如有异议或需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交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
联系电话:0574-88229040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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