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浙江专升本民法考前知识点七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调整财产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
3、受价值规律支配。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平等。
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 2024江西成考高起点理化综合预习模拟试题及答案(9)09-20
- 2024年浙江成人高考高起点《英语》冲分习题附答案(10)09-26
- 2024浙江成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单11-25
- 2021年浙江高起点《语文》预习试题及答案六01-09
- 2024年浙江成人高考高起点《英语》冲分习题附答案(5)09-26
- 2024年浙江成人高考高起点《英语》冲分习题附答案(4)09-26
- 2024年浙江成人高考学位英语考试题型分值与答题技巧11-17
- 2021成考专升本艺术概论复习资料-艺术的社会功能07-20
- 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艺术概论复习要点:艺术接受07-20
- 2021成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资料-法人的概念和特征07-20
- 考点归纳(二):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必考知识点07-17
- 2021成考专升本政治复习资料-物质与意识07-17